请您对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反映请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或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进行举报。
在所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监督地方对国家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承办跨省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承担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