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湿地既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山水林田湖草海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陆海统筹,构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多措并举,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

问题
2017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然而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在进行。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2017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街项目进行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为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项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处罚”等事项。2018年4月,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7日。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

2017年5月和11月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卫星图片

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

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专题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问题发生的原因
督察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态度不坚决,甚至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整改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是深刻汲取教训,在葫芦岛全市各级干部中进一步强化“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杜绝阳奉阴违,坚决做到知行合一。
成果
2018年10月,绥中县东戴河新区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规建筑已拆除完毕,场地已平整清理,并对23名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下一步要保持整改成果,开展围填海问题排查,坚决停止沿海一切违法新建行为,建立检查督察机制,严防“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发生。
问责
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